喝孟婆汤啦!”……六月底的纳兰城,烈阳炙烤着大地,仿佛是要压榨出纳兰城最后的一滴水分。
纳兰城是城门大道上,到处都是下九流的伙计在为生活奔波。其中走卒、高台、吹、娼、打狗、卖油、抬食合最多,都在街道两边,不断的招呼客人。
来往的商人,那都是走南闯北的体面人,纳兰城是去往京城必经之路,很多商贩都在这里歇脚,又或者是买点干粮。
其中也不乏一些名门子弟,比如附近修真门派的弟子,又或者是一些官家富少,为这条本来就很热闹的街道,增添了一分喧哗。
其间有一个男子,大概十八九岁他眼神呆滞,瞳孔收缩如同红豆一样,他看着周围的一切,嘴巴张的老大,这嘴型都可以塞进一个拳头了。
他正是刘芒,被鬼差一脚踹在屁股上之后,等再次张开眼睛,就来到了这里,这里的一切他都无比的熟悉,这不就是自己小说中类似于新手村一样的存在,纳兰城么?
他舔了舔嘴唇,感觉到嗓子十分干涩,也不知道是口渴还是紧张。刘芒很清楚,自己写的这是一本地狱难度的小说,剧情大起大落,跟云霄飞车似得,反派巨强,主角攻略的难度不亚于只狼三周目,因此刘芒收到了无数的刀片,还有读者的电话威胁,最后他赌气将整个小说世界毁灭了,简单的说,直接是大魔王胜利,就像是灭霸的响指一样。
通常网络小说无非是讲述一个草根逆袭的故事,但是在这本小说里面,作为小说主人公的叶琼,在开启了血脉之后,基本上是一路开挂,后来忽然陨灭,这才引来无数人的谩骂。
试想一个人一直顺风顺水,一路主角光环强无敌,刚刚打败了大反派,要和女主做羞羞的事情时,忽然下一刻直接出现了灭世之灾,可怜男主一世处男,连初吻都没献出去,然后就嗝屁了。
一般读者都受不了,何况是以暴躁著称的阎罗王了。
“但似乎我不是主角啊……”刘芒喃喃说道,因为他记得很清楚,主角的皮肤是小麦色的,而他的皮肤白皙的跟一张纸一样。
刘芒朝着周围不断转圈圈,但是行色匆匆的路人,正纳闷呢,忽然周围人却对他指指点点。
“这不是那个谁么?城主家的小白脸,李雨果,他又要开始发疯了么?”
“一个吃软饭的家伙而已,别搭理他,若不是他老婆是城主,他的所作所为早就让他死上三百次了!”
“软饭王!”路人似乎都认识刘芒,毫不客气的出言嘲讽。
“软饭王?”刘芒抓着自己的头发,
“好熟悉的名字,似乎是在哪里听过……”他打了个哈切,觉得自己还是很困,但看到了远处有一条清澈的河流,他准备过去洗把脸,但是刚刚探出头,他就跳起来了:“我擦咧,这个帅哥是谁?!”刘芒看了看周围,发现并没有其他的人,他壮着胆子又瞅了一眼里面的人,确定了里面的人是自己,只是水里头的人却一下子年轻了十岁,他在身上一阵摸索,忽然摸到了一个腰牌,拿出来一看,这是一块木头牌子,上面写着三个字:李雨果。
“李雨果……不是我最近完结的那本小说里面,一个非常悲催的小反派么?难道我……”刘芒惊恐了起来,因为他明白,李雨果的命运不是一个凄惨能够形容得了的。
在几个路人一人一句的
“软饭王”,他认清了事实,的确自己变成了李雨果,这个前期装逼失败,然后被男主虐的一塌糊涂的小反派。
现实中的刘芒是一个三十岁的大叔,是一个实打实的宅男,懒到一种境界,懒得出去旅游,懒得找对象。
其实他对这样的生活也非常不满,但没办法,刘芒在现实中是个三无的屌丝,没钱、没颜值、没背景,所谓的爱情,根本和他不沾边!
所以他就将自己对生活的不满,都放在了小说里面,一个劲的虐主角,不管是男主还是女主,悲剧基本上是家常便饭,可偏偏有那么一群人,每天都在用各种恶毒的语言骂他,但还坚持着追小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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