带上干粮和水,拿上刀枪和炸药,就嗷嗷叫着杀进了山去。
很快,还没走出三溪坪,他们这些人就惊奇的发现,从寨子里跟随出来的撵山狗,全部自动的跟在了陈凌带来的两条大狗身后,而且还自动的落后几米远。
一个个的,连叫也不叫,尾巴也不摇,老老实实的沉默着跟随,听话得不行。
这情景,让整个猎队惊诧不已。
“这是自动的愿意给那俩狗当帮狗啊”
“呃,不是看不起人,我就是有点想不通,狗又不是按个头排大小的,咋一过来就认怂了呢。”
“是啊,是啊,真是怪事,也没见它们打架啥的,这就认人家当王了?”
“我们冉家寨的头狗快六岁了,按理说不该这样。”
狗无八年,鸡无六载。
经常撵山的猎狗,尤其是好猎狗,一般是活不过八岁的。
虽然寿命短,但这类狗骨子的傲气,却不是一般狗能比的,哪里会轻易臣服陌生的狗呢。
就算不咬架,也得带本地的狗帮给它们一个下马威。
不会出现眼前这种状。
“这是怎么回事啊,陈兄弟?”
有老猎人皱眉问陈凌。
陈凌笑了笑,刚要回话。
赵大海却抢先嚷嚷道:“阿九哥,那天篝火晚会不是跟你们说了吗?富贵养的狗,是真正的狗王,他这条大黑狗,甚至可以说是狼王呢,去年把整个狼群的小母狼搞怀孕了”
然后又是什么打狼打豹子之类的话。
这胖子经常向人炫耀这些,说起来如数家珍,比自家事还要熟悉呢,那都一点不打磕巴。
直把众人听得目瞪口呆。
省台的一个小年轻更是直接怪叫:“人家都说中亚猎狼犬厉害,这个不一个打它们十个?”
“先别说了,黑娃两个开声了。”
陈凌挥了挥手,他发现黑娃小金两个好像早就知道这个猪王在哪儿似的。
或者说是昨天就已经做好了侦查。
没有等到陈凌的命令,就一直没有什么动作。
“这么快?”
“那我们赶紧做好准备。”
“”
入了山林,跟着群狗翻山越岭,一路追击而去。
晨间的山林,空气很是清新。
山鸟嘤鸣,泉水叮咚。
陈凌等人却顾不上欣赏这些好景致。
连赵大海和省台这些不是经常山里跑的,都一点儿也不敢落后。
紧紧跟着他们,一路谨慎又小心。
等翻过了一座山梁。
没有走多远,就看到狗群在一处竹林停下,到处嗅来嗅去。
这处竹林已经被破坏的狼藉一片,几乎成了光杆子,枯黄的竹叶与湿润的泥土全部被翻腾起来,泥土上有深深的蹄印,蹄印硕大无比,好似什么可怕的巨兽留下的一般。
不用多说,肯定是那头野猪王干的了。
“怎么回事?这猪王昨天就拱了一处竹林,就咱们半道遇见的那个山坡,今天咋又有竹林被拱了?”
“确实,这是新留下的,泥土还没干,就是昨晚上干的。”
“真奇怪,这野猪王要改吃竹子了?”
“”
大家一阵纳闷。
陈凌却摇摇头:“不是吃竹子,是竹鼠。”
他这时蹲在黑娃小金旁边,小金已经用爪子从土里刨出来一只竹鼠,整只竹鼠像是被砖石砸扁的样子,浑身是血,脏兮兮的,凄凄惨惨。
“啥?啥玩意?猪吃老鼠?”
余启安登时眼珠子突出,一副大受震撼的样子。
陈凌头也不抬的道:“都开始吃人的尸骨了,吃竹鼠怎么了?这竹鼠肉可比老鼠香甜多了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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